素材來源于安徽吳咸亮律師事務所“建設工程和法律顧問部
《標準化法》第七條規定:“保障人體健康、人身、財產安全的標準和法律、行政法規規定強制執行的標準是強制性標準,其他標準是推薦性標準。
2013版《工程量清單計價規范》中強制性條文共15條,分別是:第3.1.1、3.1.4、3.1.5、3.1.6、3.4.1、4.1.2、4.2.1、4.2.2、4.3.1、5.1.1、6.1.3、6.1.4、8.1.1、8.2.1、11.1.1條。
第一條【3.1.1】“使用國有資金投資的建設工程發承包,必須采用工程量清單計價”。
【解讀】本條規定了國有資金投資的建設工程發承包必須采用工程量清單計價。國有資金投資或國有資金投資為主的建設工程施工發承包,不分建設工程規模大小,均必須采用工程量清單計價。
所謂國有資金(含國家融資資金)的工程建設項目是指國有資金占投資總額50%以上,或雖不足50%但國有投資者實質上擁有控股權的工程建設項目。
根據國家計委第3號令《工程建設項目招標范圍和規模標準規定》的規定:1、使用國有資金投資項目的范圍包括:(1)使用各級財政預算資金的項目;(2)使用納入財政管理的各種政府性專項建設基金的項目;(3)使用國有企事業單位自有資金,并且國有資產投資者實際擁有控股權的項目。
2、國家融資項目的范圍包括:(1)使用國家發行債券所籌集資金的項目;(2)使用國家對外借款或者擔保所籌資金的項;(3)使用國家政策性貸款的項目;(4)國家授權投資主體融資的項目;(5)國家特許的融資項目。
第二條【3.1.4】“工程量清單應采用綜合單價計價”。
【解讀】本條規定了工程量清單采用綜合單價法計價。采用綜合單價法進行工程量清單計價時,綜合單價包括除規費和稅金以外的全部費用。
綜合單價=人工費+材料和工程設備費+施工機具使用費+企業管理費+利潤+由投標人承擔的風險費用+其他項目清單中的材料暫估單價。
第三條【3.1.5】“措施項目中的安全文明施工費必須按國家或省級、行業建設主管部門的規定計算,不得作為競爭性費用”。
第四條【3.1.6】“規費和稅金必須按國家或省級、行業建設主管部門的規定計算,不得作為競爭性費用”。
【解讀】本條規定了規費和稅金的計算原則。
規費是政府和有關權力部門規定必須繳納的費用。稅金是國家按照稅法預先規定的標準,強制地、無償地要求納稅人繳納的費用。規費和稅金都是工程造價的組成部分,但其費用內容和計取標準都不是發承包人能自主確定的,更不是由市場競爭決定的。在工程造價計價時,規費和稅金必須按國家或省級、行業建設主管部門的有關規定計算,不得作為競爭性費用。
第五條【3.4.1】“建設工程發承包,必須在招標文件、合同中明確計價中的風險內容及其范圍,不得采用無限風險、所有風險或類似語句規定計價中的風險內容及其范圍”。
【解讀】本條規定了計價風險的確定原則。
風險是一種客觀存在的,可以帶來損失的,不確定的狀態,具有客觀性、損失性和不確定性三大特征。計價風險是指承包雙方在招投標活動和合同履約及施工中所面臨涉及工程計價方面的風險。
在工程施工階段,發承包雙方都面臨許多風險,但不是所有的風險以及無限度的風險都應由承包人承擔,而是應按風險共擔的原則,對風險進行合理分攤。所以應在招標文件或合同中對發承包雙方各自應承擔的風險內容及其風險范圍或幅度進行界定和明確,而不能要求承包人承擔無限度風險、所有風險。計價風險合理分攤的原則應按本規范第3.4.2、3.4.3、3.4.4.、3.4.5條規定執行。
第六條【4.1.2】“招標工程量清單必須作為招標文件的組成部分,其準確性和完整性由招標人負責”。
【解讀】本條規定了招標工程量清單是招標文件的組成部分及其編制責任。采用工程量清單方式招標發包工程,招標工程量清單必須作為招標文件的組成部分。招標人應將工程量清單連同招標文件的其它內容一并發給投標人。招標人對編制的招標工程量清單的準確性和完整性負責。作為投標人報價的共同平臺,招標工程量清單準確性(數量不算錯),完整性(不缺項漏項)均應由招標人負責。如招標人委托工程造價咨詢人編制,責任仍應由招標人承擔。投標人依據招標工程量清單進行投標報價,對工程量清單不負有核實的義務,更不具有修改和調整的權力。
第七條【4.2.1】“分部分項工程項目清單應包括項目編碼、項目名稱、項目特征、計量單位和工程量”。
【解讀】本條規定了分部分項工程項目清單應包括的五個要件。構成一個分部分項工程項目清單的五個要件是項目編碼、項目名稱、項目特征、計量單位和工程量,它們在分部分項工程量清單的組成中缺一不可,這五個要件是在工程量清單編制和計價時,全國實行五個統一(統一項目編碼、統一項目名稱、統一項目特征、統一計量單位、統一工程量計算規則)的規范化和具體化。
第八條【4.2.2】“分部分項工程項目清單必須根據相關工程現行國家計量規范規定的項目編碼、項目名稱、項目特征、計量單位和工程量計算規則進行編制”。
【解讀】本條規定了分部分項工程項目清單的編制要求。
第九條【4.3.1】“措施項目清單必須根據相關工程現行國家計量規范的規定編制”。
【解讀】本條規定了措施項目清單的編制原則。強調措施項目清單編制時,同分部分項工程一樣,必須列出項目編碼、項目名稱、項目特征、計量單位、工程量計算規則,體現了對措施項目清單內容規范管理的要求。
第十條【5.1.1】“國有資金投資的建設工程招標,招標人必須編制招標控制價”。
【解讀】使用國有資金投資的建設工程發承包必須采用工程量清單計價,采用工程量清單招標時,招標人(或委托工程造價咨詢企業)必須編制招標控制價,作為招標工程的最高投標限價。
第十一條【6.1.3】“投標報價不得低于工程成本”。
【解讀】本條規定了投標報價的確定原則。
投標報價編制和確定的最基本特征是投標人自主報價,它是市場競爭形成價格的真實體現。
1、“低于工程成本”是指低于投標人的為完成投標項目所需支出的個別成本。
2、禁止投標人以低于其自身完成投標項目所需的成本的報價進行投標競爭,一是為了避免出現投標人以低于工程成本的報價中標后,再以粗制濫造、偷工減料等手段不正當地降低工程成本,造成工程質量缺陷。二是為了維護正常的投標競爭秩序,防止不正當競爭,損害其他以合理報價進行競爭的投標人的利益。
3、《招標投標法》第33條:“投標人不得以低于成本的報價競標”。據此,新《規范》規定:“投標報價不得低于工程成本”,屬于強制性條款,必須嚴格執行。4、對于低于工程成本報價的判定,在實踐中是一個比較復雜的問題,需要根據每個投標人的不同情況加以確定。
第十二條【6.1.4】“投標人必須按招標工程量清單填報價格。填寫的項目編碼、項目名稱,項目特征、計量單位、工程量必須與招標工程量清單一致”。
【解讀】
1、實行工程量清單招標,招標人在招標文件中提供工程量清單,其目的是使各投標人在投標報價中具有共同的競爭平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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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要求投標人在投標報價中填寫的工程量清單的項目編碼、項目名稱、項目特征、計量單位、工程數量必須與招標工程量清單保持一致。
第十三條【8.1.1】“工程量必須按照相關工程現行國家計量規范規定的工程量計量規則計算”。
【解讀】本條規定了工程量的計算原則。
1、住建部和國家質檢總局2012年12月25日聯合發布了相關工程量計算規范,自2013年7月1日起施行。
2、相關工程工程量計算規范包括九個專業工程:
(1)房屋建筑與裝飾工程計量規范GB50854-2013
(2)仿古建筑工程計量規范GB50855-2013
(3)通用安裝工程計量規范GB50856-2013
(4)市政工程計量規范GB50857-2013
(5)園林綠化工程計量規范GB50858-2013
(6)礦山工程計量規范GB50859-2013
(7)構筑物工程計量規范GB50860-2013
(8)城市軌道交通工程計量規范GB50861-2013
(9)爆破工程計量規范GB50862-2013
3、以上相關工程現行國家計量規范的內容,均包括總則、術語、一般規定,分部分項工程、措施項目和附錄等。
4、以上相關工程現行國家計量規范的附錄規定了相關工程中分部分項工程項目、措施項目的工程量計量規則,計算工程量時,必須按相關工程計量規范規定的工程量計算規則計算,實現工程量計算規則的全國統一。
第十四條【8.2.1】“工程量必須以承包人完成合同工程應予計量的按照現行國家計量規范規定的工程量計算規則計算得到的工程量確定”。
【解讀】工程結算時所依據的工程量,不是招標工程量清單中的工程量,而是承包人實際完成的應予計量的工程量。工程量的計量必須符合國家規定的計量規范。
第十五條【11.1.1】“工程完工后,發承包雙方必須在合同約定時間內辦理工程竣工結算”。
【解讀】根據《合同法》第279條“建設工程竣工后……驗收合格的發包人應當按照約定支付價款”和《建筑法》第18條“發包單位應當按照合同的約定,及時撥付工程款項”的規定,本規范規定了工程完工后,發承包雙方必須在合同約定時間內辦理工程竣工結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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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們常常看到,有的工程審計人員總是能很快發現問題,而有的工程審計人員忙了很久卻總是發現不了什么問題,尤其是在任務重時間緊的情況下;有的工程審計人員在和被審計單位的預算員核對時,總能“說得贏”,而有的工程審計人員在和被審計單位的預算員核對時,卻總是“說不贏”;有的工程審計人員能很好的解決幾方面的矛盾,而有的工程審計人員非但解決不了矛盾,還會制造出新的矛盾,會陷入各種矛盾中;有的工程審計人員能得到委托單位和被審單位的好評,而有的工程審計人員卻總是受人指責……
為什么會這樣呢?這里面的原因一定很多,有許多人會認為這主要是專業水平的高低造成的。但我不能完全同意這種觀點,有很多預算員也不同意這種觀點,為此,他們很困惑,很不服氣,“預結算我全懂了呀,不比誰差啊?”
依我看,問題往往不在預算專業之內,而很可能是在預算專業之外,這就是我所要說的“課外知識”,而這類知識是正統的主流的課堂與書本中不會講,也不方便講的,所以有許多年輕的工程審計人員不了解,不掌握。
下面給大家分享,供大家參考。
我常對一些年輕的預算員說:編、審預(結)算是一門知識,也是一項技術活,但知識不能說深,技術含量也不能說有多高。如果你已經能熟練的進行編、審預(結)算的工作,也千萬不可自以為是,不要在外行面前吹噓,更不要在新手面前自夸,因為這項工作確實不是很難,一個新手只要肯好好學習,很快就會趕上來的。
這樣說是有依據的:第一,會看工程圖紙,這不難吧,工程圖中絕大多數是直線,而且是橫平豎直的直線,曲線很少,遠沒有機械圖那樣難看懂;第二,熟悉施工過程,難嗎?挖土方、砌墻、立模板、綁鋼筋、澆混凝土、粉刷等等,即使不是土建專業的人,也知道個大概,如果能跟著施工單位或看著施工單位干一兩個工程,那就更清楚了。裝修工程、市政工程、一般的水電安裝工程,也都差不多,熟悉它們的施工過程,談不上有多難。(當然,大型設備安裝和電氣及自動化安裝,難度還是比較大的,要想熟悉它們的施工過程,那得具備較深的專業知識,得跟著施工人員好好干幾個項目才行);第三,理解與掌握定額,也不難,定額的組成,萬變不離其宗,就是人、材、機的組合,套用定額其實是比較“死”的工作,定額的說明,定額的解釋,工程量計算規則,有初中的語文水平就都能看明白了,即使你死記硬背不了那么多,遇到具體問題多翻閱,也是一樣的;第四,計算工程量和工程造價,這是外行覺得最深奧的,但恰恰是最沒有知識含量的,小學算術里的四則運算,絕大多數時候只用到三則,即加法、減法和乘法,另一則除法很少用到,偶爾才會用到平方、立方,至于三角函數,更是鮮見,不信的話,你可以隨便找一份預算書的計算稿來看看,就知道其中的數學知識是深是淺了。
所以我們常看到,一些初中畢業,從事過三四年施工管理,邊干邊學了預(結)算,就可以成為一個很好的預算員。
當然,搞工程審計,不僅僅只是審核工程預(結)算,很多項目,尤其是大型建設項目,還要對整個工程程序進行審查,這就涉及到招投標、合同、財務等等,所以,一個工程審計人員,除了會看圖紙、了解施工過程、熟悉定額、會編審預(結)算外,還必須懂一些法律和財務。這比單純會做預(結)算要復雜些,困難些,但也不是很難,至少這里面沒有非常艱深難懂的理論。
這也從一個側面印證了我前面所說的,預算員水平的高低,往往不在預算專業之內,而恰恰是在預算專業之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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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說這些,目的是叫大家不要自以為是,要有自知之明。老手不要傲慢,新手不要畏難。更不要在外行面前“吹”。
我們先說說和乙方的關系。搞過多年工程審計工作的人都有一整套對付乙方的經驗和辦法,這無須我在此多說。盡管施工單位的預算員或項目經理也是各種各樣,有的不太計較,有的特別較真,有的文質彬彬,有的不怎么講理,什么樣的人都有,由于在審計工作中我們相對占居主動,所以和施工單位打交道總體講比較容易。
在此我想講的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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很多人在和施工方的預算員或者施工方的頭頭打交道的過程中會產生一種錯覺,施工方的預算員和頭頭對我們很客氣,甚至有些點頭哈腰,我們便自覺“高大”起來,開始“俯視”他們了。其實,是利益決定了施工方總希望結算價能高些再高些,他們就會希望我們“手下留情”,能夠寬松一點,“糊涂”一點,而并不是他們就真的低誰一等,再說難聽一點,對方預算員的職稱和能力很可能還高于我們呢,尤其是對方的領導,都是老板級的人物,真要論身份,只會在你我之上。大家從人格上講都是平等的,這個道理不難明白,可是有些審計人員卻不由自主地“居高臨下”,還總喜歡用不禮貌的話語,例如“你這都不懂?”“你會不會做啊?”“你們就是死要錢”等等,有的審計人員甚至還有拍桌子、摔本子的“小動作”,更是不應該的。
平等待人就要講道理,不要以為我說得難聽,我確實見過不少不講道理的預算員,但那主要不是在咨詢公司,而是在審計局這類權力部門工作的工程審計人員。政府部門進行的審計屬于強制性審計,時間久了,有些人就誤以為審計過程也是強制性的,可以不講道理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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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許多大型工程,往往有多個施工單位在并行的承包一些項目,竣工結算時,由于各單位預算員的水平、風格不一致,同樣的工作內容也會出現不同的結果,例如,你審第二家的時候,發現某個材料高于第一家的,因為第一家的項目經理當初沒有讓甲方批價,而第二家的項目經理讓甲方批了一個價;還有,你審核第二家的時候,發現有個別費用在第一家的結算里沒有列,而這項費用是有理由要的。遇到這種情況,我建議最好再回過頭去,給第一家也調整過來。同樣的道理,如果我們在審核中發現施工方有少計漏計的,最好是如實給人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