優化建筑業企業資質管理是建筑業改革的大勢所趨,是提高行政審批效率、降低企業成本的必然要求。
1、國務院:優化資質資格管理,減少不必要的資質認定
2017年2月24日,國務院辦公廳下發《關于促進建筑業持續健康發展的意見》(國辦發〔2017〕19號),將“優化資質資格管理”作為首要事項,放在文件“深化建筑業簡政放權改革”的第一條,足見重視程度。
國辦在《意見》中明確提出:
對信用良好、具有相關專業技術能力、能夠提供足額擔保的企業,在其資質類別內放寬承攬業務范圍限制。
2、住建部:擬進一步簡化資質標準和專業類別
《意見》印發后,住建部積極響應文件精神,按照國務院深化建筑業“放管服”改革的要求,分別于
2017年6月,發布《施工總承包企業特級資質標準》(征求意見稿),刪除了企業注冊資本金要求、上繳營業稅要求、企業經理任職要求、財務負責人、一級建造師數量要求、設計人員要求、工法數量要求、行業標準要求、信息化等要求。
2017年10月,答復網民關于“簡化行業資質標準,防止證書掛靠”的留言時,講道:擬簡化資質標準條件和專業類別,減少企業資質標準對注冊人員的要求,特別是減少掛靠較為嚴重的公用設備、電氣等專業注冊人員要求,以減輕企業負擔,激發企業活力。
3、山東、江蘇、河南三省已發文,積極推進
2017年7月,山東省政府辦公廳下發《關于貫徹國辦發〔2017〕19號文件促進建筑業改革發展的實施意見》:
1、放寬承攬業務范圍,允許承接上一資質等級的工程。專業技術能力強、能提供足額擔保、信用良好的房建、市政企業,允許其承接資質類別內上一等級資質范圍的工程。
2、全面放開建筑市場,企業在一體化平臺注冊后即可在全省范圍內承攬業務。
3、取消建筑勞務資質認定,大力發展木工、水電工、砌筑、鋼筋制作等以作業為主的專業企業。
2017年11月,江蘇省政府印發《江蘇省關于促進建筑業改革發展的意見》(蘇政發〔2017〕151號):
1、擴大承接業務范圍,對信譽良好、具有相關專業技術能力、能夠提供足額擔保的企業,允許其在資質類別內承接高一等級資質相應的業務;
2、試行調整施工總承包二級及以下資質和專業承包資質標準。
3、取消勞務企業資質,實行專業作業企業備案管理制度。
4、具有市政公用、公路、水利水電、港口與航道工程其中一項資質的一級及以上施工總承包企業,能夠提供足額擔保且項目負責人具有相應業績的,可以跨專業承接其他三項同等級資質相應的業務。
2017年12月,河南省住建廳印發《關于優化建筑業企業資質管理工作的通知》(豫建〔2017〕226號):
1、擴大承包工程范圍:信用等級為AAA(最高)級且能夠提供足額擔保的企業,可在現有資質類別內承接高一等級資質相應的工程。
2、特、一級資質企業可直接申請二級資質:
已取得建筑、公路、市政公用、港口與航道、水利水電、礦山、冶金、石油化工、電力等專業中任意1項施工總承包特級資質和其中2項施工總承包一級資質的企業,可直接申請上述其他專業工程施工總承包二級資質(報住房城鄉建設部審批的除外)。
已取得施工總承包特、一級資質的全省重點培育建筑類企業,可直接申請增項其特、一級施工總承包資質涵蓋范圍內的相應專業承包二級及以上資質(報住房城鄉建設部審批的除外);
已取得專業承包一級資質的,可直接申請增項與其專業承包一級資質相近的專業承包二級及以上資質(報住房城鄉建設部審批的除外)。
3、下放部分專業承包資質的審批權:
專業承包資質序列一級資質(不含公路、水運、水利、鐵路、民航方面的專業承包一級資質及涉及多個專業的專業承包一級資質)。
專業承包資質序列二級資質(不含鐵路、民航方面的專業承包二級資質);鐵路方面專業承包三級資質。
特種工程專業承包資質。
各地已出臺政策相比,山東省的開放程度最大,也最受關注。全面放開建筑市場,不論省內企業還是省外企業,只要在一體化平臺注冊后,即可在全省范圍內承攬業務。
希望這樣的開放政策越來越多,讓建筑市場更加公平、透明!
文件原文:
河南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關于優化建筑業企業資質管理工作的通知
豫建〔2017〕226號
各省轄市、省直管縣(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委),鄭州航空港經濟綜合實驗區市政建設環保局,林州市住房城鄉建設主管部門:
為深化建筑業“放管服”改革,提高行政審批效率,為建筑企業發展創造良好環境,根據住房城鄉建設部《關于批準河南省開展工程保證制度和優化建筑業企業資質管理工作試點的函》(建辦市函〔2017〕759號)要求,經與省機構編制委員會辦公室溝通,現就優化建筑業企業資質管理工作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擴大承包工程范圍
經全省建筑市場信用評價體系評定信用等級為AAA(最高)級且能夠提供足額擔保的企業,可在現有資質類別內承接高一等級資質相應的工程。
二、拓寬資質申報渠道
1. 已取得建筑、公路、市政公用、港口與航道、水利水電、礦山、冶金、石油化工、電力等專業中任意1項施工總承包特級資質和其中2項施工總承包一級資質的企業,可直接申請上述其他專業工程施工總承包二級資質(報住房城鄉建設部審批的除外)。
2. 已取得施工總承包特、一級資質的全省重點培育建筑類企業,可直接申請增項其特、一級施工總承包資質涵蓋范圍內的相應專業承包二級及以上資質(具體資質類別對照表詳見附件,報住房城鄉建設部審批的除外);已取得專業承包一級資質的,可直接申請增項與其專業承包一級資質相近的專業承包二級及以上資質(具體資質類別對照表詳見附件,報住房城鄉建設部審批的除外)。
三、下放部分審批權限
2018年1月1日起,鄭州市、林州市負責建筑業企業資質審批的部門承接實施省住房城鄉建設廳權限內的建筑業企業專業承包資質審批權;
2018年7月1日起,其他省轄市和鄭州航空港經濟綜合實驗區負責建筑業企業資質審批的部門承接實施省住房城鄉建設廳權限內的建筑業企業專業承包資質審批權。
承接實施審批的資質類別為:
1. 專業承包資質序列一級資質(不含公路、水運、水利、鐵路、民航方面的專業承包一級資質及涉及多個專業的專業承包一級資質)。
2. 專業承包資質序列二級資質(不含鐵路、民航方面的專業承包二級資質);鐵路方面專業承包三級資質。
3. 特種工程專業承包資質。
四、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視。優化建筑業企業資質管理是建筑業改革的大勢所趨,是提高行政審批效率、降低企業商務成本的必然要求。請各地高度重視,加強領導,周密安排,確保審批工作順利進行。
(二)嚴格審批。各地要規范行政審批程序,嚴格依據《行政許可法》和《建筑業企業資質管理規定》,切實做好建筑業企業資質審批工作。試點期間省廳將加強監督檢查、指導服務和業務培訓。
(三)加強宣傳。各地要通過廣播、電視、報刊、門戶網站等渠道發布審批事項承接公告,并將申報條件、辦理程序等事項向社會公開。
附件:相關資質類別對照表
2017年12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