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城鄉建設和管理委員會:
《關于建設工程企業資質電子化審批報部事項對接工作的請示》(滬建管[2015]5號)收悉,經研究,現函復如下:
一、同意你委報我部審批資質申請事項采用電子數據文件方式上報。你委實行建設工程企業資質電子化審批經后,報我部審批資質申請事項的信息統一通過我部受理信息系統傳送。企業申報信息和證明材料保存在你委的信息系統中,并實現我部可即時進行事中核查和事后抽查的功能。
二、同意你委開展電子資質證書試點工作。你委頒發的電子資質證書可以在全國范圍內使用,電子資質證書顯示內容應與我部統一印制的紙質資質證書的內容一致。正式啟用前,請你委將電子資質證書樣式和使用方法報我部向社會公開。
請你委在前期試點工作的基礎上,繼續完善信息系統建設,按試點方案要求,全面實行建設工程企業資質電子化審批。
中華人民共和國住房和城鄉建設部辦公廳
2015年4月17日
關聯信息:
上海市城鄉建設和管理委員會:
你委《關于報批<建設工程企業資質電子化審批試點方案>的請示》(滬建管[2014]554號)收悉?,F批復如下:
我部原則同意《建設工程企業資質電子化審批試點方案》。你委要按照《關于推進建筑業發展和改革的若干意見》(建市[2014]92號)的要求,加強領導,精心組織,認真做好試點工作,為推進建設工程企業資質審批改革積累經驗。試點工作中有何問題,請及時與我部建筑市場監管司聯系。
中華人民共和國住房和城鄉建設部
2014年7月14日
上海市建設工程企業資質電子化審批試點方案
按照住房城鄉建設部在我市開展建設工程企業資質電子審批的試點要求,結合我市資質審批實際和信息化實際,組織制定《建設工程企業資質電子化審批試點方案》如下:
一、指導思想和原則
為貫徹落實十八屆三中全會精神,轉變政府職能,利用信息化手段,簡化企業資質審批和管理,方便企業辦理,服務企業發展。試點過程中堅持以下原則:
一是簡化和方便原則。最大限度減少企業填報和提交材料,實現全程電子化申報和審核,簡化程序,縮短審批時間。
二是以電子化和基礎庫為核心原則。充分利用信息化和互聯網手段,擴大企業相關數據采集渠道和共享,形成企業資質審批和監管的基礎信息庫,建立和完善建筑市場中企業、人員和項目三大基礎數據庫。
三是服務和監管并重原則。在簡化和方便企業資質申辦的同時,利用多維數據的核對,嚴格把關必須審核的內容,建立審批后動態監管,保證做好服務和嚴格監管并重,規范市場秩序。
二、試點范圍
我市審批和報部審批的勘察、設計、施工、設計施工一體化、工程監理、招標代理資質的初審或審批以及變更和延續。
三、試點目標和內容
以信息庫為載體,通過減少材料,簡化審查內容,優化審批流程,實現申請材料、審批過程和資質證書電子化,建立高效、透明、便捷的電子審批平臺和基礎數據庫。試點主要內容和具體目標如下:
(一)減少提交材料
按照以下規則,制定了《資質申請材料減量方案》(附件1),各類資質在新申請、增項和延續時,取消材料平均達75%。對目前無法通過信息庫核實業績、學歷和職稱等仍提供證明材料。
1.取消建設管理部門已掌握信息的證明材料。利用我市已建立企業、人員和項目三大基礎信息庫,對管理部門已掌握的信息,如企業資質證書、執業資格注冊證書、身份證、已備案工程業績證明等。
2.取消通過其他管理部門共享信息可以證明的材料。如工商營業執照、驗證報告、公司章程、勞動合同、社保證明等。
3.取消企業自主決定證明材料。對企業自行可以決定的材料如企業負責人的任命文件、管理制度、企業年度統計報表等。
4.取消與考核指標關系不大或難以考核的材料。如企業任命證明、無明確要求的設備證明和企業辦公場所證明等。
(二)申請材料電子化(無紙化)
對減少證明材料的內容全部通過《申請表》填報,需要提供證明材料的內容,除填報信息外,證明材料提供掃描電子文件,實現申請文檔電子化和無紙化。企業電子申請文檔,使用企業數字證書簽名,解決電子材料法律責任、防止篡改和歸檔保存等問題。
(三)審批過程電子化
對新設立和增項申請等仍按照受理、審核、審批的程序,對延續和簡易變更采用當場審核辦理的簡易辦理流程,全部實現電子化申請、受理和審批(辦理),全過程記錄留痕。按照采用計算機輔助比對,減少人工審核內容,建立日常審核機制的原則,優化和減少審查內容。對報部審批和備案事項,建議對地方已有數據庫支持比對的內容,部不再審核,但可隨時抽查上報的數據真實性。
增加受理后到審批全過程公示,擴大公示內容。條件成熟后取消專家評審環節,部分事項試行網上自動辦理。實現審批時間比原來縮短20%以上。具體審批程序見《企業資質電子化審批程序》(附件2)
(四) 資質證書電子化
為方便企業,降低政府成本,推行資質證書多樣化。逐步減少提供資質證書副本數量,建立資質證書驗證官方網站,在全市試點使用自助打印二維碼資質證書(可驗證)和其他方式的電子資質證書。
(五)開展個人和業績信息日常建檔機制
對仍需要審核的個人的學歷和職稱,企業和個人業績信息,開展日常信息采集和審核建檔工作,分散一次采集,長期使用。
四、試點計劃
根據試點方案內容,總體計劃安排如下:
2014年7月,完成資質電子審批系統詳細設計和原型開發;8月,完成資質電子審批配套的文件、申請表和辦事指南的制定;9月,完成信息系統的改造開發,期間選有代表性的企業資質申請事項進行測試;10月,我市審批的企業資質審批中試行;11月,報部審批的企業資質審批中試行;2015年1月,全面實行資質電子化審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