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人社部、國家發改委、公安部等12個部門印發通知,決定從2017年12月1日至2018年春節前,在全國組織開展農民工工資支付情況專項檢查。其中,地方政府投資工程項目因拖欠工程款導致欠薪的,要在2017年底前優先全部清償,切實維護廣大農民工的工資報酬權益。
1、檢查重點:
以工程建設領域和勞動密集型加工制造、餐飲服務等行業為重點,主要檢查:
用人單位按時足額支付農民工工資情況、遵守最低工資規定情況;
用人單位與農民工簽訂勞動合同情況;
在建工程建設項目實行工資保證金、農民工實名制管理、農民工工資專用賬戶等制度措施的情況等。
2、對有拖欠前科的企業、地區,實行重點檢查、督查
2017年12月15日至2018年春節前,組成聯合執法檢查組,對發生過拖欠農民工工資問題的企業要實行重點檢查,并要求其定期申報工資支付情況,發現欠薪行為及時依法處理。
解決企業拖欠工資問題部際聯席會議將派出聯合督查組,結合有關案件線索,對欠薪問題高發頻發、舉報投訴量大的地區開展工作督查。
3、多部門聯合,嚴打拖欠
住房城鄉建設、交通運輸、水利(水務)部門,要切實履行行業監管責任,規范工程建設市場秩序,負責督辦因掛靠承包、違法分包、轉包、拖欠工程款等造成的欠薪案件;
財政、發展改革等部門,要進一步加強對政府投資項目的資金監管和審批管理,堅決防止發生新的政府投資項目欠薪。
文件原文:
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 發展改革委 公安部 司法部財政部 住房城鄉建設部 交通運輸部 水利部人民銀行 國資委 工商總局 全國總工會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及新疆生產建設兵團人力資源社會保障、發展改革、公安、司法、財政、住房城鄉建設、交通運輸、水利(水務)、國資、工商行政管理廳(委、局),總工會,中國人民銀行上海總部、各分行、營業管理部、各省會(首府)城市中心支行(自發):
為進一步落實《國務院辦公廳關于全面治理拖欠農民工工資問題的意見》(國辦發〔2016〕1號),確保農民工按時足額拿到工資,維護農民工合法權益和社會和諧穩定,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發展改革委、公安部、司法部、財政部、住房城鄉建設部、交通運輸部、水利部、人民銀行、國資委、工商總局、全國總工會決定,從2017年12月1日至2018年春節前,在全國繼續組織開展農民工工資支付情況專項檢查。現就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專項檢查重點和目標
專項檢查以工程建設領域和勞動密集型加工制造、餐飲服務等行業為重點,主要檢查用人單位按時足額支付農民工工資情況、遵守最低工資規定情況;用人單位與農民工簽訂勞動合同情況;在建工程建設項目實行工資保證金、農民工實名制管理、農民工工資專用賬戶等制度措施的情況;欠薪案件查處情況和依法打擊拒不支付勞動報酬犯罪情況;對欠薪違法行為實施信用懲戒情況。通過開展專項檢查,要確保治欠保支工作取得明顯成效,實現春節前欠薪案件和涉及農民工人數明顯下降、因欠薪引發的群體性事件數量明顯下降。其中,地方政府投資工程項目因拖欠工程款導致欠薪的,要在2017年底前優先全部清償,切實維護廣大農民工的工資報酬權益。
二、專項檢查時間安排
專項檢查分階段進行:
一是集中宣傳和自查階段(2017年12月1日至12月14日)。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將會同解決企業拖欠工資問題部際聯席會議成員單位,在北京舉辦全國保障農民工工資支付宣傳活動啟動儀式。各地區要結合本地區實際,通過新聞媒體以及在農民工相對集中的建筑工地、各類交通站場、城市廣場等地組織開展宣傳活動,提高企業履行工資支付義務的自覺性,增強廣大農民工依法理性維權的意識,營造維護農民工勞動報酬權益的良好輿論環境。同時,要組織動員用人單位對工資支付情況認真開展自查自糾,存在問題的要及時整改,將欠薪隱患化解在基層。
二是執法檢查階段(2017年12月15日至2018年春節前)。各地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要切實加強組織協調和督查檢查,會同同級解決企業拖欠工資問題工作協調機制成員單位,組成聯合執法檢查組,對轄區內用人單位工資支付情況進行全面排查,對發生過拖欠農民工工資問題的企業要實行重點檢查,并要求其定期申報工資支付情況,發現欠薪行為及時依法處理。期間,解決企業拖欠工資問題部際聯席會議將派出聯合督查組,結合有關案件線索,對欠薪問題高發頻發、舉報投訴量大的地區開展工作督查。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強組織領導。各級政府及其有關部門、工會組織要高度重視解決拖欠農民工工資問題,把開展農民工工資支付情況專項檢查作為學習貫徹黨的十九大精神,維護廣大勞動者合法權益的重要舉措,切實加強領導,精心組織實施。要結合本地實際制定執法檢查方案,分解落實工作任務,充實一線執法人員,認真組織執法檢查,確保工作責任落實到位,形成一級抓一級的工作格局。
(二)落實屬地監管責任。各地區要按照屬地管理、分級負責、誰主管誰負責的原則,落實解決拖欠農民工工資省級政府負總責、市(縣)級政府具體負責的要求,健全治理欠薪目標責任制度,將治欠保支工作納入政府考核評價指標體系。要進一步健全協調解決欠薪問題的地方政府橫向協作網絡,暢通農民工維權渠道,確保投訴“有門”。要進一步落實定期督查制度,采取隨機抽查以及暗訪等方式,開展逐級督促檢查,夯實工作責任。對監管責任不落實、組織工作不到位引發群體性事件或極端事件以及政府投資工程項目拖欠工程款導致欠薪的,依法依規嚴格問責。
(三)加強部門協同配合。各地區要進一步健全治欠保支工作協調機制,加強部門間工作協調配合,形成工作合力,共同做好治欠保支工作。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要加強組織協調和督促檢查,加大勞動保障監察執法力度,對涉嫌犯罪案件依法及時移送;公安機關負責處理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移送的涉嫌拒不支付勞動報酬罪案件,協助處理因拖欠農民工工資引發的群體性事件的現場處置工作;住房城鄉建設、交通運輸、水利(水務)部門要切實履行行業監管責任,規范工程建設市場秩序,負責督辦因掛靠承包、違法分包、轉包、拖欠工程款等造成的欠薪案件;財政、發展改革等部門要進一步加強對政府投資項目的資金監管和審批管理,堅決防止發生新的政府投資項目欠薪;其他有關部門和工會組織要根據職責分工,積極做好保障農民工工資支付工作。
(四)嚴肅查處欠薪案件。各地區要建立清理欠薪工作臺賬,實時掌握欠薪企業、欠薪人數、欠薪金額,及時妥善處理欠薪問題或欠薪隱患,做到欠薪問題不解決不銷賬。對存在拖欠工資問題的企業,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要依法責令其限期改正,對拒不改正的,要責令其加付賠償金并處以罰款。要加強勞動保障監察執法與刑事司法銜接配合工作,嚴厲打擊拒不支付勞動報酬的犯罪行為。對涉嫌拒不支付勞動報酬罪的案件,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要及時向公安機關移送,并協助公安機關查明犯罪事實,配合檢察院、法院做好審查、起訴和審理等工作,堅決做到違法事實沒有查清不放過、勞動者合法權益沒有得到維護不放過、涉案嫌疑人沒有歸案不放過,保持對欠薪犯罪行為的高壓態勢。
(五)加大欠薪失信懲戒力度。各地區要進一步加強對欠薪問題的協同監管和聯合懲戒。對克扣、無故拖欠勞動者勞動報酬,或因欠薪違法行為引發群體性事件或極端事件,符合《拖欠農民工工資“黑名單”管理暫行辦法》(人社部規﹝2017﹞16號)規定情形的,要依規列入拖欠農民工工資“黑名單”,并按規定對其實行聯合懲戒,使欠薪企業“一處違法、處處受限”。對專項檢查期間查處的典型欠薪案件,要依據《重大勞動保障違法行為社會公布辦法》向社會集中公布,形成對欠薪行為的有力震懾。
(六)完善突發事件應急處置機制。各地區要進一步完善轄區內企業工資支付情況的監控機制,對可能發生較大數額欠薪問題并引發群體性事件的,及時進行預警,督促企業及時解決欠薪問題。對因欠薪問題引發的群體性或極端事件,要立即啟動應急工作機制,采取有力措施快速、穩妥處置。對企業一時難以解決拖欠工資或企業主欠薪逃匿的,要通過及時動用應急周轉金、欠薪保障金或其他渠道籌措資金,先行墊付部分工資或基本生活費,幫助解決被拖欠工資農民工的臨時生活困難,堅決防止事態蔓延擴大。對采用非法手段討薪或以拖欠工資為名討要工程款,構成違反治安管理行為的,要依法予以治安管理處罰;涉嫌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七)認真做好材料報送和專項檢查總結工作。1.請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及新疆生產建設兵團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局)于2018年1月5日前將本地區截至2017年12月31日專項檢查工作階段進展情況(包括檢查用人單位戶數、涉及農民工人數、拖欠農民工工資涉及人數、拖欠總額、補發工資人數及補發數額、農民工簽訂勞動合同人數)報解決企業拖欠工資問題部際聯席會議辦公室(設在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勞動監察局)。2.請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及新疆生產建設兵團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局)會同解決企業拖欠工資問題工作協調機制成員單位,及時對本地專項檢查情況進行總結,分析存在的問題,提出相應的對策建議,于2018年春節后一周內將專項檢查書面總結材料(附專項檢查情況表)報解決企業拖欠工資問題部際聯席會議辦公室。
附件:農民工工資支付專項檢查情況
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 發展改革委 公安部 司法部
財政部 住房城鄉建設部 交通運輸部 水利部
人民銀行 國資委 工商總局 全國總工會
2017年11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