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住房城鄉建設部部長陳政高簽署決定,對《房地產開發企業資質管理規定》等部門規章進行修改,并已開始施行。
此次修改根據為《公司法》,修改范圍包括《房地產開發企業資質管理規定》、《市政公用事業特許經營管理辦法》、《城市房屋白蟻防治管理規定》、《建設工程質量檢測管理辦法》、《工程造價咨詢企業管理辦法》、《工程建設項目招標代理機構資格認定辦法》、《城市生活垃圾管理辦法》、《工程監理企業資質管理規定》、《建設工程勘察設計資質管理規定》、《物業服務企業資質管理辦法》、《城鄉規劃編制單位資質管理規定》、《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礎設施工程施工圖設計文件審查管理辦法》、《房地產估價機構管理辦法》共13項部門規章。
此次修改涉及房地產開發、市政公用、建設工程等多個領域,放寬了對注冊資本金的硬性要求,其中僅刪除“注冊資本不少于XXX萬元”或“XXX萬元以上”的修改就達15處。
決定最后明確,該決定自發布之日(5月4日)起施行。所涉及部門規章根據該決定作相應修改,重新發布。